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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一)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11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10项以上,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4项以上。(由市卫生局负责)

  2. 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和收费标准,加强社区、乡镇医疗机构与二级、三级医院间的联系,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院联网运作。(由市卫生局、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 全面实行人员岗位聘用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服务效率和岗位责任为基础的绩效考核制度。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由市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负责)

  4. 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经审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短缺专业人才及其需要安置的配偶等人员外,都要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实行公开招聘。具体政策另行制订。(由市人事局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十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1. 开展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为2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农村改水改厕,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等。(由市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人口计生局、妇联负责)

  2. 继续实施结核病和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职业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对可疑肺结核病患者实行免费检查,对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药物治疗和随访检查。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以及艾滋病预防和治疗等咨询服务。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免费提供职业病防治相关咨询服务。鼓励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预防出生缺陷。(由市卫生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局、妇联负责)

  3. 逐步在全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到2011年,农村地区建档率达到50%,城市地区建档率达到70%。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人群提供社区病例管理指导。推行重性精神疾病医院-社区一体化防治康复模式。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创建卫生城市、卫生镇村建设。(由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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