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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意见


  (三)完善人事编制管理制度,特别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同级教育、财政部门严格控制农村学校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教职工编制总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变相占用学校教职工编制。

  (四)加强推进教育强镇的统筹工作。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推进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从而推进教育强镇建设工作,是实现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各县(市、区)要逐步明确推进教育强镇的责任主体,并统筹好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镇(街道)、村管理组织并明确其职责

  (一)镇长(街道办主任)直接负责有关教育工作,并确定一名干部协助管理具体教育事务,其职责:按照上级法规与文件要求负责全镇(街道)教育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发挥镇级人民政府及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教育职能作用,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全镇(街道)教育工作进行依法检查、考核、评估。

  (二)建立镇(街道)学区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统筹加强辖区内教育工作。

  1. 成立机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派出所、司法、工商、卫生、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辖区内中心小学、高中及初中学校和部分村(居)委会。成立学区教育联席会议工作制度领导小组,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镇长(街道办主任)作为第一召集人,县教育局驻片干部作为第二召集人。

  学区教育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是镇(街道)政府发挥职能作用和研究、处理教育事务的统筹协调机构,在镇(街道)和县(市、区)教育局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

  2. 联席会议职责。主要职责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做好防流控辍(特别是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初中生流失率)和高中入学动员工作。具体职责为:一是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把教育工作列入镇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及时解决教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二是依据规划发展学前教育,按省规定办园条件标准筹集、投入乡镇中心托幼园(所)的园舍建设和大型教学、生活设备资金,指导、帮助行政村建设符合办园条件标准的托幼园所;三是维护教师和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保护教师和儿童的人身安全;四是督促指导开展警校、村校共建活动,选派优秀公安干警担任校外辅导员,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五是加强学校周边环境(卫生、各种设置、绿化美化等)管理,为学校创设一个好的周边环境;六是要依法保证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流失,保障弱势、残疾学生群体接受教育的权利,按照省的要求普及和巩固高中阶段教育,做好高中的入学动员工作;七是推进教育强镇工作;八是积极开展“教育先进村”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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