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在学校布局调整过程中,各地要按照“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适宜规模进行学校建设和布局。对于原有超大规模、大班额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生源分流,加强控制和引导,使其办学规模和班额逐步符合“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

  (二)学校场地标准化建设。学校建设用地由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用地和科技活动用地等组成,用地规模按《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鲁政办发〔2005〕27号)执行。学校的建设用地,应根据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按照节约和集约用地以及资源共享的原则合理进行规划配置。

  要以体育运动场地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学校无田径场或场地过小、篮排球及乒乓球场地不足等问题。按照“办学条件标准”的规定,建设面积达标、数量足够、符合标准的各类体育运动场地。布局调整中定点学校的确定,以及新建学校校址的选定,应充分考虑学校占地面积和运动场地建设需要。位于城市中心区域,因客观原因限制,体育运动场地无法达标的学校,可因校制宜,充分挖潜,尽可能增设体育活动场地,基本满足学生体育活动场地要求。

  (三)中小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要在保证校舍安全的前提下,以教学用房和学生生活用房建设为重点,与校舍安全工程、“两热一暖一改”工程等相结合。

  教学用房标准化建设要着力解决大班额及功能教室严重不足的问题。普通教室数量应按照学校规模和标准班额确定,功能教室数量、种类按照“办学条件标准”规定进行设置。

  学生生活用房标准化建设要满足寄宿生住宿和就餐的基本需求,解决宿舍拥挤、条件简陋、无餐厅等问题。应依据学校寄宿生数量,按照“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人均面积定额,合理确定学生宿舍、食堂餐厅的面积。

  农村中小学需要建设教师周转用房的,一并纳入学校校舍建设规划。

  (四)教育教学装备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开展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创建工作,要以实验教学仪器配备、图书资料配备、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探究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综合实践活动室、体育卫生与艺术设备等建设为重点,与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同步实施,提高教育教学装备水平。同时加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做好实验室教师培训,规范实验室管理制度,做好仪器上架管理,开展实验教学理论研究和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等工作,促进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以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