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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意见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和《汕尾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工作意见》,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支持电子信息、新能源等先进制造业的大中型企业制订实施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围绕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技术标准政策体系。在纺织服装、食品制造、金银珠宝首饰加工、圣诞工艺品、五金等优势传统产业专业镇和产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地推广实施企业联盟标准。在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餐饮、旅游、家政服务等民生服务业中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健全从田头到餐桌的农产品和食品标准体系推广和应用机制。加强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和应用工作。推动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每年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数量不少于20个。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到2015年,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区10个以上,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广泛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建立健全对国外技术标准的风险预警通报机制,有效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整合全市标准信息资源,及时为企业、产业提供标准信息服务。推行组织机构代码和数字证书,统一组织机构身份标识。
  (二)大力提升产品质量。制定实施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测体系。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强制性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台账登记、原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建立完善农产品及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产品可追溯制度。继续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大名牌培育、保护、宣传力度,争取实现中国名牌产品零的突破。建立和开展市政府质量奖活动,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作为质量最高奖的导向作用,激励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参与质量强市活动。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技术改造和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要素向名优企业集聚,壮大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企业。到2015年,争取有5至10个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国家驰名商标,50至60个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或广东省著名商标,2至3种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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