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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四)加快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尽快出台江门市主城区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全面推进全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

  五、深化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

  (一)拓宽应急管理培训路径。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应急管理培训形式。依托市委党校和市行政学院,通过邀请应急管理专家学者授课的形式,组织应急管理干部培训;通过市政府应急办网站和党员远程教育网络,推广网络培训。

  (二)拓展应急管理宣教形式。加快建设中小学生应急管理教育基地及公共安全体验馆。探索应急管理与动漫相结合的知识宣传,以提高公众应急意识为目标,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

  (三)推进应急救援综合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和经验,推进应急救援综合培训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及志愿者队伍的综合能力。加快建立应急管理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四)大力弘扬应急文化。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弘扬应急文化,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应急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一)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通过召开现场会、派出专家组、召开座谈会、组织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到省、市应急办跟班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

  (二)充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力量。继续通过接收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大学生实习以及应急志愿者服务等途径,充实基层应急管理人员。

  (三)推进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出台全市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着力推进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各市、区至少建设1个应急管理示范区。

  七、加强考核和评估工作

  (一)健全考核体系。继续完善《2011年江门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加强应急能力评估。健全应急能力评估体系,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应急能力评估制度。

  (三)强化应急管理督查。结合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督查力度,对各市、区,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进行应急管理工作大检查,抓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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