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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江门市“十一五”殡葬管理目标考评反馈意见表

  考评单位:鹤山市         综合考评档次:优秀

主要成绩

1.火化率达到100%。

2.兴建一批镇、村骨灰存放设施,群众存放骨灰紧张局面有所缓解;清明、重阳等节日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无事故。

3.筹集资金用于殡仪馆设备和基建投入;殡仪馆优质服务持之以恒,群众反应较好。

4.已建立市殡葬管理所。

存在问题

1.镇、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不规范,超面积问题严重。

2.殡葬执法力度不够,仍有建新坟和“三道两区”复坟现象。

3.殡仪馆设备、设施不足,与等级殡仪馆标准还有较大差距。

整改意见

1.要进一步开展清理整顿公益性公墓,完善手续,理顺关系,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

2.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发挥村级殡葬信息联络员作用,对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

3.要尽快研究制订“祥安计划”实施方案,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改善条件和环境,确保争创省等级殡仪馆任务完成。

4.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文明、节俭治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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