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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二)加快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科学合理规划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建立和强化政府对殡葬事业的投入机制,因地制宜,积极推进镇、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堂)建设。至2015年,各市、区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实现全覆盖,满足当地户籍人口的殡葬需要。

  (三)加大殡葬监督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法规体系,强化殡葬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提高殡葬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政厅骨灰安放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骨灰处理行为;加强工作力量组织开展巡查,坚决治理乱埋乱葬行为,切实巩固“三道两区”清坟成果。

  (四)努力抓好殡仪馆上等级工作。按“祥安计划”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快殡仪馆软硬件设施建设。新会区、开平市、台山市殡仪馆要在2013年底前达到省二级殡仪馆以上标准。恩平市、鹤山市殡仪馆在2015年底前达到省二级殡仪馆以上标准。通过创建活动,使全市殡葬服务设施、群众办丧条件等有较大的改善。

  (五)积极推广开展绿色生态葬法。在抓好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堂)建设的基础上,要积极推广骨灰节地绿色的生态葬法,倡导和鼓励不保留骨灰树葬、花(草)葬,定期组织开展海葬活动,逐步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丧葬新风。

  (六)大力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到2015年,全市初步建立以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服务减免为基础,其他多种形式殡葬救助为补充,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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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江门市“十一五”殡葬管理目标考评反馈意见表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江门市“十一五”殡葬管理目标考评反馈意见表

  考评单位:蓬江区        综合考评档次:优秀

主要成绩

1.火化率达到100%。

2.经营性、公益性公墓清理整顿后,未再发生违规现象。

3.清明、重阳节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无事故。

4.已建立区殡葬管理所。

存在问题

1.镇、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规划建设不够合理,群众骨灰存放出路问题未得到解决。

2.江鹤高速杜阮路段、滨江大道个别地段仍有坟墓冒出。

整改意见

1.合理调整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加快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解决好群众对骨灰存放问题。

2.积极探索创新骨灰处理方式,推广少占地或不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

3.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江鹤高速杜阮路段和滨江大道的乱葬坟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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