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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创建灭蚊先进城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技术措施

  灭蚊工作必须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从源头抓起,最大限度地消除蚊虫孳生条件,有效控制蚊虫孳生,适当辅以杀灭成蚊措施。

  (一)环境治理,消除蚊虫孳生条件。

  1.整治污水沟、污水塘、废水塘、洼地积水:对市区及周边的污水沟、污水塘、废水塘以及洼地积水,采取填平、覆盖密封、清疏、养鱼等方法,杜绝蚊虫孳生。

  2.改造和疏通排水系统:对可能造成积水孳生蚊虫的下水道进行改造,例如明渠和半明暗的下水道改为密闭式下水道,密封下水道沙井盖,在下水道进水口安装防蚊装置如防蚊闸或存水弯管,防止蚊虫进入下水道产卵繁殖或从下水道飞出。市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以及单位院内和居民区(物业管理小区)的下水道进水口全面安装防蚊闸。

  3.密封各种地下沟(井):把所有供电、通讯、电视、自来水、煤气等地下管道沟(井),改为密闭式,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蚊虫孳生。

  4.改造建筑物反梁,防止积水,清除天台、阳台各种积水。

  5.翻盆倒罐,清除小积水:通过宣传教育和经常检查,广泛发动单位和住户翻盆倒罐,清除积水;种植花卉盆景的存水,定期每周换水,提倡改用湿沙种植万年青、富贵竹或将花瓶口密封;废旧汽车轮胎、陶瓷卫生洁具及可积水的容器不露天堆放,防止积水生蚊。

  (二)加强孳生地管理,控制蚊幼虫。

  1.建立孳生地管理制度:根据蚊虫在适宜条件下约每7-8天一个发育周期的特点,建立层级负责制的蚊孳生地检查处理制度,对一切可能有蚊虫孳生的固定场所,要建立档案,定期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蚊虫孳生立即清除。

  2.控制蚊幼虫孳生:对暂时未能彻底处理的各类型积水(地下室),可采用密封或放养鱼类、杀虫剂控制等方法控制蚊幼虫孳生。

  3.化学杀虫剂灭幼虫:可采用倍硫磷、双硫磷、辛硫磷、马拉硫磷、杀螟松、敌百虫、巴沙等进行灭蚊幼虫。

  4.生物制剂控制蚊幼虫:化学杀虫剂对鱼类有毒,可使用生物制剂如苏云金杆菌、球形芽孢杆菌等控制蚊幼虫。

  (三)消灭成蚊。

  消灭成蚊必须在搞好环境治理,消除和有效控制幼虫孳生的情况下适当进行。消灭成蚊必须根据不同蚊种的栖息、活动习性,有的放矢进行滞留喷洒或空间喷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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