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价格标准的通知
(新教财[2009]15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乌昌财政局、发改委,各地、州、市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
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卫医发[2009]37号),现制定印发《自治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价格标准》,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价格标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自治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价格标准
一、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
(一)病史询问
(二)体检项目
1、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疾病
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5、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7、机能指标:肺活量、握力
8、实验室检查
(1)结核菌实验*
(2)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9、学生健康档案建设
注:“*”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体检项目。
其它项目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所要求的检查项目或根据地方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增补,涉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必须在医疗机构内完成。
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价格标准
1、内科常规检查:1.元
2、眼科检查:4元
3、口腔科检查:2.5元
4、外科检查:2元
5、形体指标检查: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