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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2.开展流通环节乳品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管理抽样检验信息,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食品质量监管机制。

  3.监督乳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等两项制度,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鼓励引导乳品经营企业建立电子台账及信息化管理体系,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进一步推进乳品安全示范店建设。

  4.加强流通环节乳品日常监管,督促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加大对乳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乳品经营行为。

  (四)加强乳品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

  ――主要任务:

  1.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乳品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把好乳品的准入关,明确责任,规范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

  2.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和无牌无证乳品的违法行为。

  ――主要措施:

  1.开展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乳品的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切实履行经营承诺。

  2.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乳品的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力度,对证件不齐全或抽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乳品,一律进行查封并进行行政处罚。

  3.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互通信息,及时报道,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乳品质量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管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专项整治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乳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完成整顿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乳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二)加大乳品质量安全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案件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工作衔接,建立乳品质量安全刑事案件预先通报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有效配合与协助。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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