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动物血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畜食函〔2011〕64号)
各血防疫区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
为搞好全省动物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巩固我省血吸虫病传播控制达标成果,实现2015年我省达到国家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目标,我局拟定了“2011年全省动物血防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1年全省动物血防工作要点
2.2011年全省动物血防任务分解表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1年全省动物血防工作要点
2011年,各地在当地政府和血防办的领导下,继续加大动物血吸虫病查治和监测力度,巩固血防达标成果,严防疫情反弹,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动物传染源控制力度
(一)抓好查治工作
我省血防传播控制达标主要依靠药物压缩疫情完成,血吸虫病流行的自然因素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因此,2011年仍对重点地区加大动物血吸虫病的查治力度,对重疫区村采取春、秋两查两治,对轻疫区村加大监测力度,严防疫情反弹,切实巩固防治成果。今年全省计划普查家畜8万头,治疗家畜3万头。在诊断和治疗方法上,各地继续采用“家畜血吸虫病金标免疫诊断技术”或“家畜血吸虫病间接血凝诊断方法”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阳性进行治疗,对重点区域的耕牛进行普治,治疗药物仍采用吡喹酮。
(二)抓好家畜传染源管理工作
各地结合血防重点项目和农村种植、养殖结构的调整,继续加大耕牛的圈养力度。今年全省计划圈养耕牛3万头。到今年年底,各地重疫区村耕牛圈养率应达85%,其它地方达65%。
(三)抓好家畜粪便管理
各地继续结合农村沼气建设,加大家畜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力度,严禁未经处理的家畜粪便直接下地用作肥料。
(四)抓好耕牛血吸虫病检疫
各血防疫区将采取有力的措施,对交易市场的耕牛和运入运出血防疫区的耕牛实施家畜血吸虫病检疫,对查出的阳性耕牛立即治疗,转阴后才能出售,严防血吸虫病疫源的扩散。
二、认真抓好血防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对项目建设的要求,2009年度下达的仁寿、大邑、东坡、芦山和夹江5个项目县须在3月底前完成项目初验。彭山、洪雅、德昌、天全、沙湾5个项目县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4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任务。2010年度下达的彭州、什邡、绵竹、北川4个血防项目县,将按照项目设计方案,加快项目建设,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2012年1月底前通过省级验收。2006年-2010年国家下达给我省的所有血防项目,已经进行验收的项目县要继续做好项目的巩固和后期管理工作。不论是已验收的项目县,还是未验收的项目县,都要作好迎接农业部、国家审计署、发改委等部委抽查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