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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验收工作的公告


  蛋鸡:成都市(大邑新西南牧业有限公司、成都牧星禽业种鸡场、崇州市家乐禽业有限公司)、攀枝花市(攀枝花市立新养殖开发有限公司)、泸州市(泸州永兴家禽养殖有限公司)、德阳市(广汉市新绿家禽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绵阳市(绵阳森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广元市(平溪天冠种鸡场)、内江市(内江市东马公司)、乐山市(乐山嘉源种鸡场、峨眉山市全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市(长宁县康利达养殖有限公司)

  肉鸡:成都市(康帮富养鸡场)、德阳(罗江县垚垚珍禽养殖厂)、绵阳市(四川正农畜禽养殖有限公司)、遂宁市(四川颐康实业有限公司鸡场)、南充市(东升禽业有限公司)、广安市(岳池县特驱家禽养殖有限公司)、雅安市(天全县安乐宫养殖场)

  牛羊:成都(成都伊利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鑫山牧业)、绵阳市(绵阳原野良种乳牛繁育推广有限公司)、南充市(农科乳业养殖场)、巴中市(四川北牧南江黄羊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现代牧场、团结奶牛小区、爱德奶牛养殖小区 )、资阳市(大哥大坛罐母羊场)

  附件2:
畜禽标准化示范场验收工作程序

  一、验收主要依据

  1.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号)。

  2. 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3. 农业部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蛋鸡、肉鸡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4.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验收工作程序

  1. 听取汇报。汇报以会议形式进行,会议由验收组组长主持,创建单位负责汇报标准化创建情况。

  2. 资料审查。验收组审查养殖场创建标准化的各种文件、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生产管理记录及创建成果统计资料等。

  3. 实地检查。对照考核具体内容逐项检查。

  4. 验收组充分协商,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所列项目逐项核实、详细填写并科学评分。总分为100分,评分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含8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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