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畜食函〔2010〕366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
  8月以来,受强降雨影响,我省部分地区遭受局部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0〕第105号)转发你们,请各地务必认真贯彻执行。今天上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进一步抗击山洪地质灾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此次电视电话会议和农业部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畜牧业特点,我局特别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加强灾害的监测预警;特别是 “5.12”地震极重灾区要高度警惕各类地质灾害对畜牧业的危害,做好积极应对措施,发生灾情后各地应及时抓好动物防疫工作,并收集灾害情况汇总上报我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