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加强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对由于本级部门机制不健全、政策不到位、管理有漏洞而出现的问题,要研究制定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措施和办法。对由于上级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不切合实际而产生的问题,要结合当地实际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省国土资源厅将认真研究各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同省财政等部门,不断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国土资源系统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各市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将本地区国土资源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报表,于2010年8月18日前报送省厅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8月11日-31日)。
1.省厅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里确定的重点检查名单,做好迎接重点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牵头组成重点检查小组,对省领导小组确定的分片负责的市进行重点检查。
2.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当地清查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检查名单查,做好迎接重点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整改总结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各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重点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进一步整改,完善长效机制。整改落实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省厅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厅清查领导小组将汇总各地整改情况,向省清查领导小组报送全省国土资源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清查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地支持了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是部分地区和单位仍存在一些问题。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督导。为统一领导和协调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专项清查工作,省国土资源厅成立由厅领导任组长,财务、办公室、纪检监察、耕保、征地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清查工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厅财务处(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各市也要参照省厅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国土资源系统专项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名单请于8月18日前报送厅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