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填报的矿产勘查资金和主要工作量完成情况应与省厅正在开展的2010年度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全面检查数据相协调。
(六)涉及探矿权的项目,地质勘查单位除上报属于自己的探矿权项目的地勘成果、地勘投入、工作量及矿产地情况外,承担其他探矿权人的地勘项目的情况也一同上报。
(七)承担省财政出资的科研项目,也应按要求进行总结上报。
三、上报的时间和方式
(一)请各地勘部门、各地勘单位于2010年12月27日前将地质勘查成果情况的文字材料和表格(Excel格式表格,表格可从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下载)报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
(二)各地质勘查部门负责汇总本系统地勘成果相关数据资料,并将本系统各地勘单位的基础数据一同上报,其它地勘单位直接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的数据是关系我省地质勘查行业发展的基础资料,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编制地勘成果通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组织精干的人员,认真编制通报内容,并保证提供的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联系人:韩景敏
联系电话:0531-88583546,88583484(传真)
E-Mail:hanjingmin@yahoo.com.cn.
附件:
1、地质勘查成果通报提纲及编写要求
2、矿产资源勘查重大成果界定条件及成果简报编写提纲
3、山东省2010年度地质勘查成果统计表(略)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地质勘查成果通报提纲及编写要求
一、基础地质调查
说明截止2010年年底累计完成的基础地质调查图幅和面积,并说明2010年年度由中央、省级财政等出资开展的基础地质调查项目的个数和资金、完成的图幅和面积等,并填写附表1。
(一)区域地质调查
(二)区域地球物理调查
(三)区域地球化学调查
(四)区域遥感地质调查
(五)区域海洋地质调查
(六)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七)其它(含农业地质和城市地质等)
二、矿产资源勘查
(一)矿产资源勘查的投资和工作量投入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