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工作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中府办〔2011〕11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中山市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工作方案(2010-2012年)》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中山市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工作方案(2010-2012年)
为加快电动汽车在我市推广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和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我市将逐步在公共服务领域开展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将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与节能减排相结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企业运作”的原则,通过示范经营,逐步推广应用,带动电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努力建设环境节约型和环境优化型社会,为中山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做出贡献。
二、总体思路与工作原则
按照“以示范带市场,以示范促产业”的思路,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参与相结合、鼓励企业参与投资运营的方式,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有计划、分阶段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并以我市现有产业基础为依托,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在我市快速发展。首先积极筹建公交示范营运线,投入电动公交车进行示范运营,进而实现在公交系统的规模应用;率先在市区推广电动环卫车辆普及应用,逐步提高电动公务车比例;坚持示范推广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从资金、政策、机制等方面全方位予以支持,全力以赴推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工作中注重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推广思路上,坚持阶段推广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以点带线、由线到面”的推广方式,以建设示范线路进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为切入点,进而实现在出租、公务、环卫等公共领域的规模应用,并积极探索私人电动汽车的运营模式。
(二)在工作目标上,坚持示范推广与产业发展并重的原则。以电动汽车的示范推广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支撑示范推广,达到节能减排和带动产业发展的双重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