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我省国家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复审的批复
(川畜食函〔2009〕371号)
四川菊乐食品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华西分公司:
1、根据你们关于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三年到期复审认定的申请,按照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的通知》(学奶办〔2005〕6号)要求,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人员,组织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专家评审组,对四川菊乐食品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华西分公司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质量、卫生、安全等进行了复审,认为符合国家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条件。经研究同意继续作为国家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原标牌、证书及编号继续使用。新标牌、证书待报国家学生饮用奶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编号后发放,同时,终止使用原标牌、证书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