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畜食函〔2009〕415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兽医、农牧)局:
按照省纠风办《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川纠办[2009]35号)的要求,我局结合畜牧工作实际,制定了《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各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纠风办《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川纠办[2009]35号)的要求,为加强畜牧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结合我省畜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提出的“两个加快”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形象,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服务。
二、评议目标
通过评议,促进干部职工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求真务实形象进一步提升,得到较高的社会评价。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领导,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成立省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昌明任组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舒军,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程兴洋任副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陈明明、监察审计处处长王植力、人事劳动处处长陈开勇、办公室主任王世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王植力任办公室主任。
四、评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