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做好2010年畜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川畜食函〔2009〕426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局属各科研事业单位,有关农业大学:
按照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9〕56号)要求,建立畜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制度,对引导农民选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民畜牧业科学养殖水平,保障主要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意义重大。为切实加强农技推广工作,全面推进畜牧业科技进村入户,提升农民科学养殖水平,加快推进我省现代畜牧业发展进程,我局将开展2010年畜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发布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从2009年开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遴选推广工作已成为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和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级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畜牧业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的遴选推荐工作。各市(州)在做好向省畜牧食品局推荐品种和技术的基础上,可参照推介发布本市(州)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并指导各县做好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介发布及推广工作。各县要根据本县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和农民的科技需求,邀请推广、科研、教学、企业等单位专家,组织开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筛选与集成,形成技术操作规范,制定分品种的推广计划,将推广任务明确到各实施单位和农技人员。
二、推荐范围和数量
(一)畜产品品种的推荐范围:主要畜禽引进(培育)和地方良种品种。所推荐的品种应该须经过全国或者省级品种审定(鉴定)机构审定(认定),并具有较强的区域适应性。
(二)技术的推荐范围:主要畜禽科学饲养与疫病综合防治技术。
(三)各市(州)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省畜牧食品局推荐的畜产品品种不超过3个,技术不超过5项。
三、推荐工作
(一)遴选与材料推荐。2010年畜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由各市(州)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本市(州)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和推荐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推荐材料后报送省畜牧食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