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开展夏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川畜食发〔2009〕48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
随着夏季高温高湿气候的来临,猪II型链球菌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进入了高发易发季节。为了有效防止猪II型链球菌病、高致病性蓝耳病等动物重大疫病的发生和流行,推进全省现代畜牧业试点提质扩面工作,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现就做好全省夏季动物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夏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
做好夏季动物防疫工作,直接关系到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靠法制、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将防控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确保夏季防控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强化免疫、努力提高免疫质量
各地要切实做好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符合农业部规定。一是对2005年曾经发生过猪链球菌病疫情的地区,要特别注重加强猪II型链球菌病免疫工作。内江、资阳、自贡三市所有猪只要实行全面免疫;其余市的发病县(市、区)中的重点乡镇和规模猪场的生猪要实行全面免疫,提高生猪免疫保护水平。二是要重点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工作,严格按农业部制定的免疫程序和技术规范实施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白和死角。三是要严格执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重大疫病“常年免疫、月月补针”的免疫程序,及时对春防中漏免的畜禽和新近补栏的畜禽进行补免,确保做到应免尽免。
(二)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一是要健全动物重大疫情预警预报制度。实行定员、定人、包片负责的疫情监测制度,充分发挥疫情监测网络和村级疫情报告观察员的作用,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完善疫情核查制度。严格疫情报告程序,对迟报、瞒报、谎报重大动物疫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三是完善应急处置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组建好预备队,储备应急物资,定期做好疫情应急演练。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原则,坚决果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