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产品监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性
深入开展无公害畜产品质量监测,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加工车间(仓库)的认证畜产品进行抽检,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通过开展产品监测,及时发现产品质量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切入点,建立健全以监测、分析、预警、防范、控制为主线的无公害畜产品风险管理机制。
(四)规范标志使用,维护包装标识合法性
积极开展无公害畜产品包装标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使法律法规规定转变成无公害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觉行动。深入开展认证标志检查,及时发现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及公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用标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无公害畜产品市场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省畜牧食品局成立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无公害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各地畜牧部门相应成立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的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各地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迅速制定本地区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合现有监管力量,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切实将专项整治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应注重宣传引导,强化技术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掌握动态,及时总结
各地畜牧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联系工作,于每月10日和20日前向省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组通报工作动态,并在各阶段工作完成10日后递交阶段工作总结,
及时总结进展和成效,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作为监管制度固定
下来,逐步完善无公害畜产品监管长效机制。
六、工作安排
详见工作列表。
2009年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表
阶段
| 时间
| 工作名称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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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 2月
| 启动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 印发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各级无公害畜产品工作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 各级无公害畜产品工作机构按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迅速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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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 获证单位内部自查
| 组织获证单位对照标准对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自查
| 及时查找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完善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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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 建立无公害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与防范机制
| 出台《无公害畜产品风险预警技术规范》
| 及时掌握风险信息,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质量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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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
| 3月
| 无公害畜产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
| 省级工作机构对市场销售的无公害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标行为进行查处
| 确保90%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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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月
| 无公害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
| 加大标志监督检查力度,创建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等措施建立健全无公害畜产品标志监管长效机制
| 促使获证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使用标志,实现标志加贴率大幅度提升,初步形成“国家-省-地-县”齐抓共管的标志监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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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月
| 无公害畜产品质量抽检
| 在生产基地、加工车间(仓库)和主要销售点对无公害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 无公害畜产品抽检率不低于获证产品的20%,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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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月
| 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及标志管理人员培训
| 组织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参加部中心培训,培养一批懂管理、会审查、善监督、能服务的人才队伍
| 充实体系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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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月
| 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
| 组织获证单位内部检查员参加培训,指导获证单位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监督管理
| 提高获证单位质量安全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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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月
| 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督察
| 选择部分市州,对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管理有效性、生产经营规范性、产品质量安全性和包装标识合法性开展全面检查
| 督导检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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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建立无公害畜产品监测信息共享体系
| 掌握各地无公害畜产品监测信息,搭建无公害畜产品监测信息共享平台
| 实现无公害畜产品监测信息共享,提高监测工作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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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 12月
| 总结及通报表扬
|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完善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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