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产品
生鲜乳。
(二)整治单位
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兼顾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养殖场(小区)。
(三)整治区域
开办了生鲜奶收购站的所有市(州),其中成都、眉山、雅安和南充市为重点区域。
四、整治任务
(一)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与规范
在保障合格生鲜乳收购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提高一批,建设一批,淘汰一批。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和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的指导,推进生鲜乳收购站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
(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三项行动”:在全省开展以三聚氰胺为重点的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测;在重点区域开展以三聚氰胺、硫氰酸纳、动物水解蛋白为重点的生鲜乳质量抽检,排查安全隐患;在全省依法严厉查处在生鲜乳中添加非食用化学物质的生鲜乳收购站。实施《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规范》,加强监测与执法的衔接。畅通生鲜乳质量安全举报投诉电话,加强社会监督。
(三)生鲜乳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与推广
按照《奶业整顿与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
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培训推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局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生鲜乳收购与运输监管)和生产科教处(生鲜乳生产标准化)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各市(州)畜牧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
(二)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各级畜牧部门要根据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时间进度,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要按照《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向局市与经济信息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六、工作安排
(一)一至二月安排布置工作。全年按照《2009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监测计划》开展专项监测。
(二)三月检查奶站清理整顿情况,查处违法行为,完成收购许可证发放。
(三)四月召开2009年度生鲜乳收购监管工作会议,实施《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规范》;按照《奶业整顿与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
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培训推广工作。
(四)五-六月开展奶站规范管理培训工作,对重点区域生鲜乳进行一次以三聚氰胺、硫氰酸钠和动物水解蛋白为主的违法添加物执法抽查。
(五)七月对上半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召开全省生鲜乳监管工作会议,布置下半年工作。
(六)八-十一月深入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十一月下旬开展全省交叉大检查,完成分析报告,公布违法违规单位名单。
(七)十二月完成工作目标,全面总结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附件3:
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部“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以下简称“饲料执法年”)行动,即2009年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我省由饲料大省向饲料强省转变,全面促进饲料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地;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