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要继续发挥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中心组学习、中层干部学习和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利用重大的典型案例开展岗位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员干部要树立廉政意识、勤政意识、公仆意识,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良好形象。全局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抓好领导干部以下纪律规定的落实: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以及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及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接受商业贿赂;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在公务时间和公务场所打麻将,不准以任何形式赌博敛财;严格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增强部门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不准在企业或学会、协会中兼职的规定。
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的十七大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全局要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对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担负起“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落到实处。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按照党组的部署和要求逐项落实,做到履职到位。局党组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评。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及发生大案要案,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的,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在用人上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的,要按照责任制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三是各单位要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各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落实到位,务求实效。
四、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领域和环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