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2009年度畜牧兽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畜食函[2009]105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
为做好2009年度四川省畜牧兽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今年的畜牧兽医专业高级评审工作拟安排在10月下旬进行,评审材料的接收时间截至8月30日止。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请按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的样表复制,页面为正16开,中缝骑马装订,只单列报送1份。因评审后退回装入本人档案,故不能与附件材料合装。用手工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同时报送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
2、附件
以下10项必备附件请统一用A
4纸张制作,并按序号顺序合并装订成册,一式1份。所有材料用牛皮袋每人独自装成一套,并在袋面贴上材料目录(清单)。
(1)担任现职以来本人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3-5千字,一式1份。
(2)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撰写,并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和加盖公章,内容包括任期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
(3)代表作(独著或第1作者)1-2篇。选择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或成果总结等。若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是第几作者、承担的内容、份额和所起的作用。未公开发表的代表作需有3名同专业已聘任三年以上的高级专家的署名评语,并附上署名专家的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工作性的新闻、通讯、信息类文章不属于代表作。外文应附中文翻译。
(4)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获奖成果目录。
(5)最高学历复印件(贴在《评审表》的封二与第1页之间)。
(6)职称外语成绩证明和确认通知书、职称计算机成绩证明复印件、公示结果(贴在《评审表》的第8页与第9页之间),属于年龄免试的应报送身份证复印件和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明。外语“先评后补”人员需提供外语考试不合格证复印件。外语“先评后考”人员由市州职改办提供证明。职称外语的免试对象严格按省人事厅(川人办发[2007]87号)和省职改办(川人办发[2005]20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