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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局关于组织推荐申报苏州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苏州市建设局关于组织推荐申报苏州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苏建价〔2009〕3号)


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我市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水平,适应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新形势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建立苏州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组织申报专家库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目的
  设立专家库是为了在我市工程造价行业管理中,对计价解释、计价争议以及合同纠纷提供咨询服务,为开展工程造价质量检查、从业人员培训提供专业帮助和技术服务。
  二、专业分组
  专家库涉及工程造价各专业,拟设立六个专业组:包括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以及轨道交通六个专业组。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专家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格,工作责任心强;
  2.熟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水平高,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在本专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3.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4.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
  5.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规模的造价咨询项目;
  6.已成为省专家库专家的人员直接聘任。
  四、组织申报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申报在专家自愿的基础上,由本人填写“苏州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专家申报表”(附后),所在单位盖章同意。申报材料由各推荐单位于3月25日前报送我局造价管理处。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份;
  2.本单位推荐材料一份(推荐材料不超过500字,包括该专家的专业特长、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
  3.申报专家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
  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综合各专业需要,认真组织资格审查。经审查进入专家库的专家,我局将颁发专家聘书,原则上二年一聘。受聘专家将在苏州市建设局组织下开展各项工作,各单位予以积极支持。

  附:苏州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专家申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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