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建纪〔2009〕3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好中央、省、市部署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根据《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制定了《苏州市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苏州市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苏州市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好中央、省、市部署的各项任务,根据《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江苏省住建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的工作方针,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招标投标活动和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制度创新,不断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规范有序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促进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任务分解
(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和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为。
市建设局牵头承担的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和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为任务分解为九项二十六条,目标任务、主要措施、措施分解、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如下:
目标任务: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规范物资采购行为。
主要措施:
1.依据《
招标投标法》,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发改法规〔2009〕13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