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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类别包括审定和认定两种。申报审定的品种必须经过严格的选育程序,用材林树种根据不同生长速度要求达到不同的试验期限(见后);经济林树种除需要进行品质检测及其他经济性状评价外,还需要有4年以上的连续产量观测记录。且均要经过区域化试验以确定品种的推广范围。申报认定的品种虽然也要求要经过严格的选育程序,开展了田间试验,但试验期限可能还达不到决选时间要求,或尚未开展区域化推广试验,生产上又急需进行推广的,可以申报认定。品种认定是因为林木育种周期长而采取的一种过渡程序,通过认定的品种只能在认定有效期内才能作为良种推广使用,因此通过认定的品种还必须进一步开展相关试验测定和区域化试验,以便在认定有效期内重新申报审定。只有通过审定的品种才能长期作为良种推广使用,长期享受良种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
  三、申报主要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主要林木品种,申请人应当向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四川省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申请书》(格式和填写说明见附件)。(一式12份)
  (二)林木品种选育报告,内容包括:林木品种的亲本来源及特性、选育过程(包括采用的选育方法,选育依据的相关标准,检测数据或田间试验相关数据分析过程、结果与评价等方面的内容)、推广应用情况及面积、区域试验规模与结果、主要技术指标、经济指标、林木品种特性、繁殖与栽培技术要点、主要缺陷、主要用途、抗性、适宜种植范围等,同时提出拟定的林木品种名称(以品质、特殊使用价值等作为主要申报理由的,应当对品质、特殊使用价值做出详细说明)。(一式12份)
  (三)林木品种特征(整株植物、根、茎、叶、花、果实、种子、试验林分)的图像资料或者图谱。(1份)
  (四)申请人除提交上述各种材料外,须附光盘或通过其他方式提供电子版本1份。要求所报文字材料使用Word文件格式,图片资料采用BMP、JPG或JPEG文件格式。
  申请审(认)定的林木品种已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者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应当附相应证书复印件。
  属协作育种的,应当出具协作协议或委托申报的委托书。
  代理机构代理申请林木品种审定的,应当附代理机构与委托人签订的代理委托书。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时间要求:每年开展审定一次,年度材料的申报截止日期:每年的9月30日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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