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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金融支持江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2010-2012年)

  八、支持生态文明和谐发展

  (二十二)积极践行赤道原则,履行金融部门在生态文明、低碳经济上的推动者和创新者承诺,大力支持节能改造、减排治污和循环经济,引领金融资源向集约型和环境友好型领域聚集,确保节能减排融资规模逐年提高。

  (二十三)以太湖治理为重中之重,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沟通联系,探索清洁交易、排污权交易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型节能减排模式的有效金融服务方式。

  (二十四)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一剩”新上项目贷款,加强对客户能耗水平、环境影响的风险评价,审慎评估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客户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落实国家新一轮淘汰落后产能三年计划,对不符合产业环保政策、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不得提供新增授信支持。

  九、支持开放经济转型升级

  (二十五)主动契合外汇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创新,加快从重审批到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到重事后管理、从重行为管理到重主体管理、从“有罪假设”到“无罪假设”、从“正面清单”到“负面清单”等“五个转变”的实现,最大程度地便利市场主体对外贸易投资活动,促进涉外经济进一步激发生机活力。

  (二十六)稳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业务,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成本。有序拓宽对外投资渠道,协调推动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发展。在全国率先开展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试点,对新获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全面推行网上核销,试行企业出口收汇存放境外运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外汇资金内部集中管理,提高企业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二十七)扩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的框架内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保理、保函、福费廷等贸易融资工具和买方信贷的业务创新,丰富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及时提供融资便利和风险规避手段,支持我省企业顺利“走出去”。

  十、构建保障和激励机制

  为促使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取得切实和更大成效,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积极推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支付结算“快通工程”建设,并积极协同建立相关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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