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推荐第三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的通知
(川农业函[2009]279号)
各市(州)农业(牧)局,成都市农委,厅属各单位:
根据《
农业部关于推荐第三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的通知》(农人发[2009]2号)精神,我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三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结合我省农业行业实际,将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请按《
中华农业英才奖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候选人推荐工作。对候选人有成果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或有违法违纪嫌疑目前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不予推荐。每个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名。
二、材料上报要求
请于2009年5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邮编:610041)
(一)《关于报送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及材料的函》一份。
(二)《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2009)年》一式21份,并附光盘。《推荐书》请按规定样式印制,保证字迹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