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农业函[2009]642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局、成都市农委,厅属各单位:
按照省纠风办《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川纠办[2009]35号)的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了《四川省农业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现印发各单位,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四川省农业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求,根据《四川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川纠办[2009]3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今年9月至明年11月在厅机关、事业单位和全省农业系统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现结合我省农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议的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强化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农业更好更快发展的现实需要。全省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政风行风的好坏是事关队伍素质、行业形象和事业成败的大事,各单位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焦点,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政策措施和具体工作落实,切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搞好分析评议,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评议的组织形式
各单位要把评议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今年下半年至明年底的一项阶段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做到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教育,确保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阶段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任永昌(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张锡坤(巡视员)
成 员:杨祥禄(办公室主任)
杨 静(人事处处长)
杜志仁(法规处处长)
陈 彦(合经处处长)
杨忠毅(机关党办副主任)
任礼春(驻厅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驻厅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任礼春同志担任。联络员:郑 燕,电话:85505752
三、评议的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省农业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全省农业系统。市、州农业部门评议工作在当地纠风办的组织领导下进行,既要开展好自身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又要组织好对省农业厅机关、事业单位的评议工作。省农业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省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
(二)评议内容:紧紧围绕各单位、各部门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抗震救灾、扩大内需、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中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重点从5个方面着手分析、查摆和评议:
1、履职。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或依法行政及落实政策措施的情况。
2、服务。端正服务态度,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以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提升服务质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情况。
3、效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纪律散漫等不正之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的情况。
4、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推进政务公开,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层次、增加公开内容,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情况。
5、廉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政从业教育,树立机关和党员干部、职工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的情况。
各单位要针对评议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民主评议,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处事不公、吃拿卡要、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促进全省农业系统、省厅机关、事业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以此推动农业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四、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按照自主评议与问卷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月上旬)。成立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结合实际细化评议内容,抓好安排部署等项工作。
第二阶段:自主评议阶段(10月中旬-2010年3月)。
1、内部评议。
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议内容,结合我厅实际制定《评议表》,按照有序、集中、保密的原则,组织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无记名填写《评议表》,然后召开座谈会进行评议,收集汇总评议情况和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
2、外部评议。
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纠办发[2006]8号)的要求,厅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向市、州农业局及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在政务中心窗口摆放《评议表》(1、2)、网上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归纳整理与反馈。各单位汇总填写《评议表》于2010年3月25日前报驻厅监察室。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10年4-8月)。针对自主评议、外部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要落实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方案和期限。整改结果要及时向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反馈,并请于2010年7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驻厅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