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灾后恢复重建专项督查的通知
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雅安市、阿坝州农业(农机)局,成都市农委,重灾县农业(农机、农牧)局,省直管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0]43号)要求,按照省政府5月31日召开的农业灾后恢复重建会议精神,为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经厅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农业灾后恢复重建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范围
此次专项督查的范围包括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雅安市、阿坝州等6个市(州)的重灾县及南充的阆中市和巴中市的南江县。
二、检查指导的主要内容
(一)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的农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内容相符。
(二)重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情况等。
(三)重建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的进度、工程质量情况。
(四)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措施、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落实情况。
三、督查组分工
由厅领导带队,分别由厅计财处、土肥处、科教处、农能办、种子站、农场局和原农机局计财处牵头,组成7个专项督查组,对6个市(州)的重灾县及阆中市、南江县农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专项督查。各督查组分工如下:
第一组:由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傅志康带队,计财处牵头,经作处参与,重点督查成都市。
第二组:由厅巡视员吴忠厚带队,土肥处牵头,粮油处参与,重点督查德阳市。
第三组:由厅巡视员王西安带队,科教处牵头,管理处参与,重点督查绵阳市。
第四组:由厅巡视员张锡坤带队,农能办牵头,农产品安全中心参与,重点督查广元市。
第五组:由厅巡视员杨兴荣带队,原农机局计财处牵头,排灌处、厅计财处参与,重点督查阿坝州。
第六组:由厅副巡视员牟武俊带队,种子站牵头,植保站参与,重点督查雅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