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安排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9〕10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州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为确保完成省政府结防规划下达我市的年度肺结核病防治任务,切实提高结防工作“五率”, 现将今年结防工作督查计划通知如下:
一、督查方法。采取重点、专项结合网上督查的方法。重点督查指对区域内结防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专项督查指针对区域内结防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抽查,对结核病网络报告工作质量进行网上督查。
二、督查组织。由苏州市卫生局、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委托市疾控中心具体组织,邀请部份市、区结防督导员参加对口督查。
三、督查重点:1.各级医院放射科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质量;2.肺结核病人报告率、转诊率、追踪率、到位率、密切接触者检查率、病人系统管理率;3.结核病疫情网络专报系统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4.各级医院痰检实验室痰涂片镜检室间质量控制;5.时段内肺结核病例发现率、治愈率完成情况;6.层级结防工作督导频率、质量、督导点对病人治管质量、记录;7.抗结核药品管理;8.定点诊疗医院规范诊治质量,重点督查新发现病例疫情报告率、痰检定诊率、登记建卡率、板式药免费治疗率和按期痰检复查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