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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09年苏州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09年苏州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苏卫社〔2009〕3号)


城区各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9年全市卫生工作目标要求,现将《2009年苏州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目标任务》下发给你们,请各区卫生行政部门结合 把工作任务及时下达给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组织疾控、妇幼等业务指导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相应的培训,把工作任务层层解读、分解,认真把今年的社区卫生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OO九年二月三日

  附件:
  2009年苏州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社区卫生工作会议提出的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着力“完善体系、规范管理、良性运行、巩固提高”的要求,现就我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9年的工作提出如下十大目标任务:
  一、开展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率达到80%,全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卫生部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标识使用率达到100%。
  二、依法执业、规范服务,卫生行风建设扎实有效;医务人员举止文明,待人礼貌,耐心细致。社区居民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违规、违法事件发生率为零;
  三、全面推行全科团队服务和家庭责任医生制度,积极开展巡诊和上门服务,社区网格化管理率100%;家庭责任医生服务签约率达55%以上。
  四、高质量和高标准完成基本医疗服务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量达25%以上,门诊处方控制在50元以内;积极开展双向转诊,上转率达到10%。
  五、继续开展建立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居民健康管理和慢性病管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妇女和残疾人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分别达到90%;信息资料实行电脑化管理率达100%。
  六、按规定配备社区卫生工作人员;鼓励各单位选送本科毕业生参加全科规范化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转岗培训率达85%;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达到100%;
  七、社区公共卫生任务综合完成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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