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组织对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肉类、禽蛋类、生鲜牛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重点检查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逐步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三)推广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化示范区,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施肥水平,积极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绿色防控技术和无公害、绿色标准化养殖技术,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推广,把先进的生产经验、高效、省工、节本综合生产配套技术与推进全程质量控制结合起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区(市)县要明确职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农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部署、监管和信息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等工作制度、落实属地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制定实施方案,做好进度安排。各区(市)县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好工作进度安排,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开展技术培训,加大舆论宣传。各区(市)县要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技术培训,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学习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标准化生产技术应用水平,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安全、科学、合理用使用农业投入品的科普知识,宣传违禁投入品的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禁限用规定的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认真梳理案件,查办大案要案。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畜牧食品局的要求,认真梳理重点案件,组织力量集中查处。严惩违法案件,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及时曝光重大假劣农药案件,公布依法惩处结果。
(五)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各区(市)县要认真组织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时间安排,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
附件2
成都市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
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下简称“三品”)监督管理,完善认证及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认证产品质量、规范标志使用为主线,以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较大的产品为重点,加大检查指导和依法查处力度,强化全程监控,完善认证及监管制度,实现“三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促进“三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将无公害农产品和产地100%纳入监管范围,加大“三品”常态化监督抽检力度,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防范和杜绝突发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规范认证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实行责任追究,严把技术审查;落实限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益;全面提升认证工作质量和水平,健全“三品”认证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2009年新增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农产品80个以上。
(三)规范“三品”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诚信自律机制。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实现获证单位生产过程有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三品”产地开展产品自检,建立“三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获证单位实现100%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实现全程可追溯。
(四)规范“三品”证书及标志使用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证书及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增强获证单位使用标志的积极性和规范性,确保我市90%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