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点区域:农民投诉和涉农纠纷以及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3、整治内容。一是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五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建设;六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1)种子:一是严查无种子生产经营证主体资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未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种子经营者未依法备案的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经营和推广未经审定或引种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四是规范种子包装标识,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等。
(2)农药:一是坚决查处生产经营违禁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三是严厉查处标签标识不规范的违规行为。
(3)肥料:严查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
(4)兽药:一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经营假劣兽药、无批准文号兽药、禁用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三是加强兽药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
(5)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一是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此项工作由法规处牵头,市执法支队、社务处、畜牧处、种植业处、种子管理站、农技推广总站、植保植检站等配合。
四、总体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5)
召开成都市2009年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 农药市场监管年、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执法年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5日-11月底)
1、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积极做好省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安排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全市在3-4月、9-10月开展综合性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6-7月开展综合性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交叉检查活动;4月、9月、11月下旬开展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2、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监测。市和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加强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的检查。全面加大监督监测力度,扩大监督监测品种,增加监督监测频次,一是全市统一安排制定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例行和监督监测计划,全市农产品监督抽检4000批次样品,其中监督监测1400批次,例行检测2600批次。覆盖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猪肉、禽肉、鸡蛋、生鲜牛奶及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二是配合做好农业部、省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安排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检测。三是各区(市)县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督监测工作。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其中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快速检测数量每月不少于150批次。所需经费按《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
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规定落实,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