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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农办〔2009〕20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供销社,高新区经发局,直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市农委制定的《成都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保证方案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区(市)县要充分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列入今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抽调精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并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把责任层层细化、分解,迅速开展专项行动。所需经费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规定落实,确保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制定整治计划,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各区(市)县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阶段活动、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三、突出整治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区(市)县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抓住本地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区(市)县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区(市)县要于2009年3月20日前将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计划报送市农委农产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从2009年4月开始,每月10日和25日前要向市农委农产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单位分别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报送单位:市农委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 人: 唐勇、张光蓉

  联系电话:61883571、61883572

  电子邮件:cdsnwnzc@126.com

  附件:市农委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附件:
成都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搞好我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按照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全省的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成都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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