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2009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成农办〔2009〕30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供销社,高新区经发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2009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分解表>的通知》(成环治办[2009]20号)要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六个方面的工作,即中心城区环境整治、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综合整治、城乡园林绿化环境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达标升级及示范创建活动。由市农委牵头和承办的有三个方面7项工作,其中,牵头3项,承办4项。主要包括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中的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秸秆禁烧工作(牵头);水环境综合整治中的巩固小流域综合治理成果;城乡园林绿化环境整治中的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的“四清”和“四改”(牵头)、秸秆综合利用和沼气池建设(牵头)。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一是相关责任领导切实牵好头,及时召集相关处室细化工作方案,研究工作措施。二是责任处室要强化问责制,认真抓好落实,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三是责任处室要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衔接。涉及市农委牵头的目标,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涉及承办目标,按规定时限报送工作进度。
附件:成都市2009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分解表
二ОО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成都市2009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分解表
总责任人:郭金安
目标
序号
| 目标
类别
| 目 标 内 容
| 目标值
| 责任
领导
| 责任处室责任人
| 承办处室和单位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市农委牵头或承办
| 其他牵头或承办部门(单位)
| 备 注
|
一
|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 1、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以上。
| 311天
| 吴远根
| 农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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