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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中心组2009年度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的通知


  (4)《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5)《成都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过错行为行政处分规定》;

  3、学习时间:3天

  四、学习要求

  (一)带头学习。中心学习组成员要带头认真学习,要在掌握基本观点和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领导水平,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的模范。

  (二)深入调研。每位中心学习组成员要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出成果和“双深入”活动要求,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围绕生产方式如何适应生活方式转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土地集中集约适度规模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市场主体培育、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物流的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确定调研课题,撰写1-2篇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三农”工作有针对性、指导性的调研文章。

  (三)遵守制度。中心学习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参加集中学习时,要妥善安排好工作,特殊情况不能应会的,应及时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五、中心组成员范围及组织服务工作

  (一)中心组成员范围。委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正副巡视员和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及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负责同志。

  (二)组织服务工作。中心组学习的组织服务工作由机关党委和农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委是党组中心学习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每季度阶段性学习安排,提供学习资料,作好会议记录,通报学习情况和成果等工作;设立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中心组学习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负责中心组学习的有关会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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