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纳入农委年度目标考核,为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委目督办年内将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各区(市)县农发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工作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务必及时进行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
(四)搞好服务,扩大宣传
农委系统要充分利用本系统的技术力量和技术手段,加强对村庄和农户的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做好服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和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参与环境整治活动。
附件:成都市2009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分解表
目标
序号
| 目标
类别
| 目 标 内 容
| 目标值
| 责任
领导
| 责任处室责任人
| 承办处室和单位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市农委牵头或承办
| 其他牵头或承办部门(单位)
| 备 注
|
一
|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 1、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以上。
| 311天
| 吴远根
| 农建处
殷小伟
| 农建处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
| 农建处 殷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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