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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农委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3、妥善处置利用食用菌菌渣。在金堂、郫县、大邑、崇州等食用菌生产大县要完善建设食用菌堆场,利用菌渣生产有机肥、生产生物饲料、腐熟直接还田等,处置利用好菌渣,制止向河道、道路和公共场所倾倒。

  (二)抓好农村沼气建设

  结合农村沼气建设,大力推广“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要与改厨、改圈、改厕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积极配合水务部门搞好农户改水工作,年内新建户用沼气池1万口。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充分利用沼气综合技术,对规模化养殖场的粪便、污水进行处理,产生清洁能源和优质肥料,治理农村养殖污染。

  (三)抓好农业清洁生产

  大力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开展“节水、节药、节肥、节种”等清洁生产技术。在全市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农药施用要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绿色控防技术,农膜要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和安全农业,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规模化生产。尤其是处在我市的水源保护区的都江堰、郫县等地,要实施更严格的科学用肥、用药计划,防止地表径流污染。

  (四)抓好农村河道疏浚

  配合水务部门全面疏浚镇村河塘沟渠,清除河塘淤泥、杂物垃圾、杂草飘浮物,严禁向河道沟渠倾倒农业生产垃圾,建立河塘长效管理维护机制。

  (五)抓好村庄容貌整治

  按照“清洁、秩序、优美”的镇村整治标准,村庄要集中清理乱搭建、乱堆放、乱贴画等现象,农户房前屋后保持整齐洁净,做到村居整洁,庭院绿化,村庄秩序井然,环境优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领导,农委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负责人是市农委(市委农工办)主任、党组书记郭金安同志,具体分管领导是市农委(市委农工办)副主任吴远根同志。牵头责任处室确定为农建处,畜牧处、种植业处、社务处和农技总站、动防总站、植保站协助承办。按照此项工作“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区(市)县农发局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有具体实施方案,要求责任落实到人。

  (二)整合资源,统筹推进

  农委系统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合农村沼气建设、测土配方施肥、乡村清洁工程、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资源,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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