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医疗便民服务“一卡通”实施方案的通知

  1.建立医疗便民服务“一卡通”信息共享平台。即市卫生局数据中心和协同交换平台。以市区医保卡为医疗便民服务“一卡通”通用卡,整合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防保健机构信息资源,建立医疗便民服务“一卡通”信息共享平台,为全市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搭建公共数据互通、互换以及集中存储的统一平台。
  2.建立便捷化的医疗服务体系。病人持“一卡通”在医院就诊时,可享受“挂号、就诊、检查、结算、取单、取药”等一站式或一区式便捷医疗服务。积极应用电子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依托市区医保卡中芯片上所对应的个人银行帐户和医保帐户,实现一卡结算自付费用和医保可支付费用。
  3.实现医疗信息资源共享。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新建、改造、整合现有信息系统以及统一数据接口,达到各应用子系统数据单位内部共享。并以“一卡通”为载体,以市卫生局信息共享平台为基础,病人就诊时医院可持卡读取其在其他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机构中的个人病史、影像资料、理化检查结果等个人健康信息,达到信息“一次录入、多方共享”。
  4.建立个人终身健康档案。通过“一卡通”记录个人在任何时间、地点所接受的医疗保健服务情况,为每个市民建立从出生到死亡全过程的健康档案及电子病历,从而建立起全市性的健康档案数据库。
  5.建立社区健康服务与绩效考核体系。病人持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接受包括自助健康体检、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等服务。利用“一卡通”所记录的信息,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量进行量化管理,评判工作实效,从而建立科学、规范的社区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评估考核机制。
  四、实施范围
  1.第一阶段(2009年):苏大附一院、苏大附二院、苏州市立医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江区清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阊区留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沧浪区润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第二阶段(2010年):苏州市中医医院、苏大附儿院、苏州市广济医院、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九龙医院、吴中木渎医院、相城人民医院、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城区1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其他各区的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第三阶段(2011年):吴中人民医院、苏州市第七人民医院,2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阶段(2009年2月至3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