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苏卫党〔2009〕4号)
各基层(代管)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精神,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所属基层单位将参加今年3月至8月开展的我市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切实做好前期的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开好头、起好步,现结合局机关和基层的实际,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加强宣传发动,做好思想上的准备。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近期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决策精神,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重要意义,带头提高思想认识;各基层党支部要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座谈会,认真做好思想发动,确保每个党员了解掌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各单位要利用局域网、院报院刊等宣传阵地,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发动,广泛提高党员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认识,为学习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要成立组织机构,做好组织上的准备。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成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党委(总支、支部)领导成员及办公、组织、纪检、宣传等处室负责人组成,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应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同时,各单位领导小组应下设办公室,要选政治强、作风好、能力强的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成员,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证。
三、要开展调查摸底,做好工作上的准备。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抓紧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本单位基层党支部建设、党员队伍等基本状况;紧紧围绕中央关于“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目标要求,党委(总支、支部)领导成员要分组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摸清实际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重点;在此基础上,紧密联系我市卫生发展和本单位的实际,为着手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充分的工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