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要广泛开展法律法纪教育。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是非界限及罪与非罪的界限,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要在健全和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基础上,着力抓好长效机制的落实,对已经出台的制度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和岗位,要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实行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对顶风违纪违法的坚决严肃查处,防止反弹。三是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深入推进卫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在继续做好行贿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基础上,按照省卫生厅即将出台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记录与惩戒办法》,将医务人员不良行为纳入执业医师注册校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信息内容,建立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特别是商业贿赂行为信用记录,加大对违规违法人员的惩戒力度。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资质审查、日常监督、评级评优等工作中,建立并实行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报告或要求提供信用报告制度,形成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有效约束和正确导向机制。四是要积极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根据
卫生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省卫生厅和省纠风办正在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对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将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不折不扣地组织好所辖医疗单位参加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省卫生厅将分批组织开展全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制定全省网上集中采购目录,完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各单位要积极参与,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强对卫生部公布的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网上采购的监管。五是要进一步完善药房协管工作。要认真总结药房协(托)管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和研究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制度,确保药房协(托)管工作依法合规、稳定健康发展。
六、加强院务公开工作,努力实行阳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