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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工会委员会关于表彰苏州市卫生系统工会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苏州市卫生工会委员会关于表彰苏州市卫生系统工会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苏卫工〔2009〕4号)


各基层工会:
  2008年,工会工作在各级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为主线,以完善维权机制为途径,积极发挥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单位的率先发展、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作出了新的贡献。为表彰先进,调动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下列20个先进工会小组和34名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工会小组
  苏州市立医院本部:急救站工会小组、三病区工会小组、十九病区工会小组;东区十七病区工会小组、收费挂号工会小组;北区妇产科工会小组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传科一病区工会小组、综合病区工会小组、检验实验工会小组
  苏州市中医医院:三区工会小组、院办工会小组、急诊工会小组
  苏州市广济医院:医技检验工会小组、三病区工会小组
  苏州市中心血站:办公室工会小组
  苏州市卫生监督所:一科工会小组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中心:血寄地慢病与艾滋病防治科工会小组、办公室工会小组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系工会小组、口腔工会小组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工会工作者:
  姜素银、季红、陆小兰、李春生、高丽云、许志华、狄文英、金正明、王晓茹、扬晶霞
  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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