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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在我市有关医疗单位中招聘健康顾问的通知

  为了鼓励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保健对象服务,市卫生局将对健康顾问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一:各保健医院健康顾问推荐名额分配
  附件二:健康顾问工作职责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
  各保健医院健康顾问推荐名额分配

  苏大附一院 30名
  苏大附二院 30名
  苏大附儿院 15名
  市立医院本部 40名
  市立医院东区 40名
  市立医院北区 40名
  苏州九龙医院 30名
  苏州市中医医院 30名
  市第五人民医院 10名
  苏州广济医院 10名
  苏州耳鼻喉科医院 10名
  苏州口腔医院 10名
  苏州华夏口腔医院 5名
  苏州眼视光医院 5名
  合 计 305名

  附件二:
  健康顾问工作职责

  一、热爱健康管理事业,遵守医务人员工作守则,医德高尚,医术精湛,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作风正派。
  二、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保密观念强,不以工作之便向保健对象提出个人要求。
  三、工作认真负责,服务热情,与结对的保健对象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四、熟悉与了解保健对象的身体状况,为保健对象建立动态的健康档案;
  五、制定健康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干预服务;
  六、做好保健对象的健康体检项目设计、体检结果解读和体检后续服务工作;
  七、预约上门健康咨询服务和指导,每年与保健对象面对面咨询和服务至少2~3次;
  八、代为办理保健对象预约各专科的专家就诊、住院、手术等;
  九、建立电话、短信健康咨询联系,每月定期电话、短信提醒督促;
  十、重大健康问题实行报告制度。保健对象出现异常的健康状况,应及时向单位医务科(处)和院领导报告,重大健康问题由医院向市卫生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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