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敬老院试行标准
一、供养标准
1、五保供养对象年供养标准人均不低于2400元;
2、五保供养对象月人均零花钱不低于20元;
3、五保供养对象常见疾病得到及时治疗;
4、保障敬老院供养孤儿义务教育;
5、五保供养对象去世后得到妥善安葬。
二、基础设施
1、敬老院占地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平方米,供养人员不少于60人。
2、敬老院建筑为框架或砖混结构,并达到当地设防要求。院落为封闭式,有大门、围墙、门卫室,敬老院标牌悬挂位置合适、醒目;院内通电、通自来水、通电话,路面硬化、平整、防滑、无障碍。
3、五保供养对象住房宽敞明亮、整洁卫生,每间住房居住2至3人,居住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50%的房间配有卫生间。
4、敬老院配备有安全管理的摄像监控设备,24小时有专人值班,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备。
5、敬老院配套用房,如会议室(活动室)、医务室、食堂、厕所、浴室、杂物间。
6、供养人员人平拥有不低于0.05亩面积的菜地和生产经营场所。
三、生活设施
1、文体娱乐会议室(活动室)配备34寸以上电视机,有供老年人娱乐的棋牌和健身器材,有适合老年人阅读的书刊、报纸。
2、宿舍配备有桌子、风扇。每人配有衣柜、床垫、床头柜、椅子、洗脸盆、热水瓶,夏季配有凉席、蚊帐、扇子、毛巾被,冬季加厚床垫,配有取暖用品,衣、帽、鞋按季节配备齐全。
3、医务室配有专(兼)职医务人员(具有国家认定的从业资格证书),备有常用药品。
4、食堂配有冰箱、橱柜、消毒柜、炊具、电风扇等设备,食物储藏有防蝇、防鼠设备;按供养人员比例配备桌、椅、碗柜,配有洗衣机。
5、公共厕所有坐便器,并安装扶手。
6、浴室保证热水供应。
四、敬老院管理
1、国家投资兴办的敬老院纳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社会力量兴办的敬老院纳入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
2、配备专职院长和专职财会人员、专兼职炊事员、护理员。院长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有开拓和实干精神,热爱敬老事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