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区有关经纪业务的通知
(赣证监发〔2009〕60号)
各证券经营机构:
近期,我局陆续接到投诉,反映部分证券营业部通过各种方式强行挽留客户、人为限制客户转户。为督促各证券经营机构规范经营,切实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关于客户转户业务。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在受理客户办理转户业务时,必须在当天办理完成,在当天确实无法办理的,应当向客户解释原因并在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于第二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如人为设置障碍,有意拖延客户办理转户的,我局将在问题核实后严肃查处。各机构应重新梳理有关操作流程和相关制度,确保客户能够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妥转户业务。
二、关于签订限制性条款的问题。我局发现一些证券经营机构在办理客户新开户时,采取免开户费的方式吸引客户,让客户签订不准转户或其它的限制性条款,以致少数客户无法正常办理转户业务。今后辖区内禁止再以免费开户的方式吸引客户及签订限制性的条款,已经办理了免费开户的客户如需办理转户手续,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当按照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办理转户手续。
三、关于客户招揽。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加强其营销人员的管理,严格规范营销人员的行为,维护市场有序竞争,禁止营销人员到其他证券经营机构营业场所招揽客户或代客办理手续。此外,对经纪人低佣金拉客户的,各营业部也应先办理客户的转户业务,事后将有关情况向江西省证券期货业协会报告,由协会依据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