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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贯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活动主题
  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三、实施重点
  (一)组织卫生行政执法和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各地要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学习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卫生行政机关人员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加大学习力度,全面掌握、准确理解《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强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加强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学习,增强卫生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和专业技术水平。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要注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安全标准、食品检测等专业技能的培训和提高,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提高保障能力。
  (二)突出抓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各地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科学、准确、全面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形势,通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成效。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觉行为,不断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工作。各地要通过传统方式和现代媒体等多种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在全市城乡普遍开展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宣传贯彻活动。向社会公众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奖遵纪守法行为,曝光漠视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信任程度,为《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各地要努力实现“一个明确,两个提高”,即进一步明确卫生行政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责,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提高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稳步发展。
  (五)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施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一是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清理现有食品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二是要对人大、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三是要对食品卫生许可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抓紧做好《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的各项衔接工作;四是要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及专业技术队伍、体系和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从现在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的这一段时期内,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既要按现有规定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又要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平稳过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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