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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苏州卫生十大杰出青年”、“苏州卫生十佳青年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③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业务精湛,爱岗敬业,对工作极端负责,热心社会公益和青年事业;
  ④近5年来无差错事故,无病人投诉;
  2.入选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⑤积极投身我市卫生改革发展实践,工作业绩突出;
  ⑥在本专业领域取得杰出成绩;
  ⑦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
  ⑧在赴陕扶贫支医中表现优秀;
  ⑨曾获省级以上奖励。
  (二)十佳青年标兵评选条件
  1.年龄为18~35周岁(1991年1月1日至1974年1月1日出生)的青年医疗卫生工作者;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5年来无差错事故,无病人投诉;
  4.曾获市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1.推荐阶段(4月7日-4月14日)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州大学各附属医院、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名额分配和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名额分配见附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2.评选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在市内相关新闻媒体及苏州健康网(http://www.jksz.com.cn)上刊登,最后确定“双十”获奖者。
  3.表彰宣传阶段(5月)
  市卫生局结合纪念“五四”青年节90周年,进行“双十”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评选活动,要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积极向上、勤奋工作的精神,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2.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选荐、公示监督、群众参与的方法,真正评选出群众一致公认的、优秀的医卫青年。
  3.对未被评上“双十”的候选人,将授予“苏州市卫生系统优秀青年”称号。
  4.材料要求: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加盖公章),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1份。
  5.上报时间:请各单位于2009年4月14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书面材料、两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和五寸彩色工作照片2张)上报市卫生局团委。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华彬 刘 晓  电话:0512-6521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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