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相关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农业扶持政策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奖励。
4.工商部门在推荐申报、认定苏州市知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中给予重点扶持。
八、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农业主管部门核实后,提请评审委员会撤销该商标的“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字样标注权,并向社会公告:
1.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取的;
2.农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3.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4.标注“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字样超越使用范围,且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5.“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所有人要求放弃的;
6.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严重影响苏州市农产品商标声誉的。
对上述所列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农业主管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联系单位: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环能处
联 系 人:市工商局 朱宏挺、臧宇波
市 农 委 施赞红
联系电话:市工商局 68150717、68150708(传真)
市 农 委 65251873
电子邮箱:szssgc@126.com
附件:“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评选活动申报表
苏州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苏州日报报业集团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评选活动申报表
申报单位:
填表日期:
“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评审委员会印制
二○一〇年度
农业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姓名)
| |
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联 系 人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注册资本
| | 组织形式
| |
登记机关
| | 经营期限
| |
经营范围
| |